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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共同的遠景
打造達邦社區為ㄧ永續經營、安居富麗、充滿生命力的鄒族部落。
結合全體村民力量及整合社區資源,共同經營社區生態旅遊產業。
透過生態旅遊的推展創造社區特色、營造優質環境、豐富部落生活、促進產業發展、創造部落經濟利益。
(2)運作的機制
由本社區生態旅遊相關業者成立「達邦生態旅遊聯盟」,並設立單一窗口「達邦生態旅遊服務中心」。
i.『單一窗口』設置的主要目的在於(1)統整社區生態旅遊運作,(2)對外之宣傳聯繫,(3)提升生態旅遊服務品質,及(4)維繫社區永續發展的利益。
ii.統整社區生態旅遊運作:即由單一窗口「達邦生態旅遊服務中心」統籌辦理遊客接洽預訂,並安排全套包括食、住、行及解說行程。
iii.對外宣傳聯繫:配合社區辦公室,「達邦生態旅遊服務中心」負責對外的聯合行銷、公關以及爭取公門的支持與補助,並協調分享給「達邦生態旅遊聯盟」的社區成員。
iv.單一窗口需保障社區居民工作機會與經濟利益,聯盟對象以本地為主,不歡迎引進外地人力及資金,以免外地財團進入,造成本地資源外流之危機。社區回饋機制,本「達邦生態旅遊聯盟」成立回饋基金。社區生態旅遊所運用之資源為全體部落居民所有且營造與維護而得,因此設置回饋基金回饋社區,期能提升整體社區生活品質。回饋基金的主要用途為(1)維護社區環境資源,(2)提升社區居民經營生態旅遊的專業智能(3)社區居民福利活動。回饋基金扣繳及運用辦法另訂之。
維護社區環境資源:生態旅遊乃運用社區之人文、自然資源,故業者有義務維護社區之資源,皆應參與社區之義務勞動、自然人文生態景觀之維護及開發。
生態旅遊的專業智能的提升:生態旅遊不同於一般觀光旅遊,業者須不斷加強生態旅遊理念、生態專業知識以及經營技能。聯盟的業者需定期參與相關講習課程與會議。
(3)義務
業者除由單一窗口接案之外,若有私人客源,只要是涉及社區旅遊業務(包括食、住、行及解說行程),皆須回報單一窗口,並由單一窗口安排扣繳回饋基金。若有違反規定明確事證,經勸止二次無效者,由單一窗口「達邦生態旅遊服務中心」停權二個月,不分配客源給違約者。若經停權二次屢犯者,則不再納入「達邦生態旅遊聯盟」運作。
生態旅遊業者皆自所得費用中扣出一定比例之金額作為回饋基金,當作社區全體居民之福利金。扣繳比例:民宿、餐\\\飲、接駁車為每次收入之5﹪,導覽解說為每次收入之10﹪。
本聯盟於成立後二年間每星期集會討論協調。新加入之會員亦須參加集會討論二個月,俟其熟悉聯盟機制流程及生態旅遊之理念與作法,方由單一窗口循序漸進將其加入客源安排。聯盟成立二年後,可依狀況將每週集會改為每月集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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